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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如下:
来信标题:
关于异地孩子入学难题
当前状态:
已确认完成
来信人:
韩梅
来信日期:
2023年4月18日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因个人家庭情况原因想咨询以及反馈关于子女幼升小的问题,首先孩子幼儿园在广元,我(孩子的母亲)长期在成都,工作所在地为金牛区,居住地为新都区大丰,孩子将进入小学阶段,目前因为和孩子父亲面临离异未果,孩子抚养权已协商归由我抚养,本人居住证办理时间未满半年,劳务合同非新都区,故提交的子女随迁入学申请被退回,目前孩子面临的问题是已到入学年龄,单亲家庭,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人陪同教育,针对孩子的特殊情况能否请领导慎重考虑孩子入学的问题,我本人长期居住新都,房子由爸妈购买,本人有固定的工作,若需要进一步提供佐证资料我都愿意配合解决,望领导予以考虑!
回复内容如下:
回复单位:
新都区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3年4月23日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最新规定,您子女拟以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就读,需任一监护人选择任一方式申请:

(一)积分申请。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 2 1 日至 4 30日申报积分,积分达 10 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同一居住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 5 分)并办结。

(二)材料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与我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我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 4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 4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于每年41—30日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服务就学管理平台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统筹安排学位。如暂不符合,可选择将户籍迁移到本区,按本区户籍子女就学方式就学。也可选择暂时回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待下一年符合条件后申请。

以上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320234201433与您电话联系。

此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