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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如下:
来信标题:
小学入学
当前状态:
已确认完成
来信人:
黄智荣
来信日期:
2021年6月4日
来信内容:
领导 您好 我上班地点在锦江区,参加的是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超过150个月。但住在郫都区红光镇,有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超过3年,但是因为是租住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里,所以没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我的户口在外地。 现在有两个问题不好解决: 1,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不在同一个区(社保不是郫都区的); 2,没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小孩可以在哪个地方读小学一年级?
回复内容如下:
回复单位:
郫都区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1年6月10日
回复内容:

黄智荣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反映我区幼升小入学政策事宜,现回复如下:

据来信,您孩子的户籍在南充,您在锦江区工作并购买社保,在郫都区红光街道租房居住,您的小孩拟于2022年秋季在郫都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现提供两种入学政策供您参考。

一、选择随迁子女政策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就是“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我市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已(有效期5年)出台,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5年)也已公布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郫都教育,现将主要内容提供给您参考。

根据《关于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规定,申请条件为:

1.积分申请。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积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就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2.未办理积分申请。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申请人应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政策的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特别提醒,上传材料中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积分申请。申请人若积分申请,“居住引导指标”为拥有郫都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郫都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二、选择民办学校入学。从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均采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电脑随机录取。您届时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我局工作人员于6月10日与您电话联系,就反映问题进行了交流,您表示清楚了。

若您还有其他入学方面的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