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1〕1号)文件规定,成都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升学。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1〕3 号】文件内容,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 17 个招生区域)。
(二)有就读学校 3 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 2 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 2 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三)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四)综合素质评价达到 A 等。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28日10:00与您联系,您已悉知,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455735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