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孩子及父亲是简阳户籍,拟申请转学至繁江小学。建议在开学前将户籍迁移到所购房屋处,在不超员情况下均可按片区入学,在学位不足情况下,可能统筹至附近的公办学校。如无法迁户,则由任一监护人按随迁子女入学方式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为:
(1)以居住证积分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以及具体达标的居住证积分证明(需同时满足居住指标大于等于5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等于10分)。
(2)以合法稳定居住务工材料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居住证、居住满一年证明以及在新都区合法从业的相关证明和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证明;
每年4月20日—5月20日到“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我们于2020年12月29日17:18按您所留电话联系您。
此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