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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如下:
来信标题: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小学入学问题
当前状态:
已确认完成
来信人:
来信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2020年月4月份在新都买的房子,6月份拿到的房产证,我之前一直在双流居住。工作地在青羊区,2021年小孩要读一年级,我还不满足入户成都的条件,我在12月申请了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连续居住年限3年,在新都居住的到明年5月份不足一年,请问我的小孩还能在新都读公立小学吗?望各位领导能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如下:
回复单位:
新都区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回复内容:

宋文婷: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成都市来蓉人员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你的孩子在户籍暂时无法迁到新都区情况下可以由监护人(非新都户籍)按随迁子女入学方式进行申请。则具体申请方式为:

(1)以居住证积分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以及具体达标的居住证积分证明(需同时满足居住指标大于等于5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等于10分)。

(2)以合法稳定居住务工材料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居住证、居住满一年证明以及在新都区合法从业的相关证明和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证明;

经审核合格后,按随迁子女安置方式予以安置。如暂时不符合条件,可先在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待下一年孩子户籍变更至新都区或监护人审核合格后由新都区安置。

我们于202012240935按您所留电话联系您。

此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