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①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居住证,截止入学当年5月1日需连续居住满12个月;②申请人本人或温江区用人单位在本市购买的社会保险,截止入学当年5月1日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③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若您按照人才引进的方式到温江工作,还可按照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如需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可拨打电话028-82764596咨询。
以上情况于2020年12月25日9:58时与您联系,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