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普通教育科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于非温江户籍的孩子申请在温江上公办学校的,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申请人,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有两种办理方式。一是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①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居住证,截止入学当年5月1日需连续居住满12个月;②申请人本人或温江区用人单位在本市购买的社会保险,截止入学当年5月1日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③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温江区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以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办理,若居住在温江且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10 分;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 5 分),可申请在温入学。居住证积分可随时到温江区积分中心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申报并打印。
您所咨询的社保购买问题,若属于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不间断购买即符合政策要求;若您能提供温江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暂时没有对合同签订时间长短的限制。